1、农村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凡持有哈尔滨市农业户口、年人均纯收入或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贫困居民,均可申请享受当地农村低保待遇。
2、城市户口低保申请条件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可以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
一、必交材料
1、书面申请;
2、户口簿;
3、申请人(户主)居民身份证;
4、结(离)婚证;
5、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6、赡养费和抚养费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注:其他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状况证明、社保缴费证明、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计划生育缴罚证明、学生在校情况证明、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残疾证明等。
二、户口选交材料
1、农村户口低保材料
(1)打工收入证明;
(2)残疾或患病情况证明。
2、城市户口低保材料
(1)在校学生证明;
(2)房产证明。
1、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2、社区居(村)委会对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情况进行信息核对;
3、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入户调查、邻里走访、信函索证;
4、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民主评议、公示、审核上报;
5、区、县(市)民政局入户抽查;
6、区、县(市)民政局审查、公示、审批、发证。
黎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大庆副路50号
电话:0451-82681262
王兆街道办事处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王兆大街3号
电话:0451-82113293
1、农村低保申请时限
(1)村委会初审:核实情况10天,公示3天;
(2)乡镇审核:核实情况15天;
(3)区县市民政局审批:民政部复核情况10天,公示3天,对公示无异议财政部复核5天。
2、城市低保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低保申请,从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审批。
(1)居委会核对家庭情况:12天;
(2)街道办核查、评审、公布:10天;
(3)区民政部门核查、评审、公布:8天。
3、办理费用
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