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锡林郭勒居民申请应邀前往台湾进行经济、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活动
2、锡林郭勒居民前往台湾参加会议以及执行海峡两岸直航航运任务
3、其他应邀前往台湾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贴有申请人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2、交验有效的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并提交复印件(赴台团队旅游、个人旅游除外)。
3、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需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证明。持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赴台批件”人员申请前往台湾,无须提交所在工作单位意见。
4、提交其他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网上预约
公安出入境网上办事平台:http://219.136.255.192/ywbl/crjzjyysl/yysq/?type=sq&province=15
现场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申请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3、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审批
4、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签发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2号
咨询电话:0479-8222200
投诉电话:0479-8241094
节假日值班电话:1590479777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办理时限
受理的申请材料齐备后,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审批签发工作(不含证件返回时间)。加急在申请材料齐备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签发并制作证件。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每证30元。 一次前往台湾签注每件20元。 多次签注每件100元。 加注每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