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离婚证办理指南

2024-11-15 16:10:15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双方当事人持有常住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材料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

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区县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填写资料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亲笔签名或按指印

3、协议签名

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名。

4、审查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

对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当事人,予以登记,发放离婚证,并注销结婚证。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

办理时限及费用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工本费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