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月缴费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计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50%划入个人账户。
职工月缴费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单位和个人均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18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中小学在校学生、托幼机构儿童每人每年40元;
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老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
其他非从业居民每人每年400元;
低保重残居民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助。
1.济南市各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缴费
2.建设银行市内各营业网点窗口现金缴费
3.建设银行自助缴费、个人网上银行缴费方式、WAP手机银行缴费方式
缴费时间: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
按政策规定,医疗保险的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
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后个人实际缴费年限 +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医保视同缴费年限 = 医疗保险实行前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 + 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养老保险实行前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
注: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应当按照办理退休手续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补足所差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并自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9%缴纳;个人:2%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上月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按上月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费,由所在单位按月代扣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