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业务:
个人业务:
其他业务:
温馨提示:不能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只能通过单位与个人共同缴存。
缴存地点:
西宁各区县市的公积金服务中心
职工和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12%。
西宁2016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下:
(1)月缴存基数最低限额为:3093元。
(2)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5468元
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额为:
155元≤2016年度缴存额≤18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