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就其应税项目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1、《车船税纳税申报表》或《地方税(费、基金)综合申报表》。
2、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提供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4、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税务机关接收资料,核对纳税人报送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符合的受理;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当场办理,在相应申报表上签名并加盖涉税事项业务章。
网上申报网址:http://www.jsds.gov.cn/
常州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68号
服务热线:0519-12366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天宁办税服务厅
办公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延陵西路21号
服务热线:0519-12366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7:00
办理时间
通过办税服务厅办理的,在各办税服务厅办公时间办理。通过网上办税厅办理的,随时提交。
办理时限
符合条件,当场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