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1.居民身份证
2.《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
4.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的居住满六个月(含)以上的居住证或暂住证
5.关于同意XXX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6.未满16周岁的,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
8.出国劳务的,须提交四川省商务厅《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在川招收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备案表》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的外派劳务人员名单
9.申请人原护照
准备材料→申请办理护照→缴费→领取护照
南充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南充市顺庆区西华大道二段
咨询电话:0817-8121838
投诉电话:0817-6121366
节假日值班电话:0817-8121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3、在偏远地区或者交通不便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签发普通护照的,经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签发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二.办理费用
换发普通护照 220元/本(含换发加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