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5)双方自愿结婚;
(6)当事人提交4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1、当事人双方提出申请;
2、当事人提交3张大二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3、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交本人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民政局的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毕节市各区婚姻登记处联系地址及电话
地址:毕节市毕节市民政局双树路
联系电话:0857-8303978
地址:毕节市毕节地区民政局松山路
联系电话:0857-8222768
地址:毕节市大方县民政局大方镇解放路216号
联系电话:0857-5228922
地址:毕节市黔西县民政局莲城大道
联系电话:0857-4244948
地址:毕节市金沙县民政局金沙县城关镇紫金街
联系电话:0857-7226003
地址:毕节市织金县民政局星秀路
联系电话:0857-7637382
地址:毕节市纳雍县民政局纳雍县雍熙镇二中路
联系电话:0857-3522423
地址:毕节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民政局人民南路
联系电话:0858-6222434
地址:毕节市赫章县民政局城关镇文化路137号
联系电话:0857-3222790
办理费用
每对9元,另加其他费用(如证件拍照费用)
办理时限
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