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低保标准
襄阳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430元/人/月。
襄阳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指导标准:280元/人/月。
温馨提示:
凡襄阳市城乡家庭人均月收入符合襄阳市低保标准的,并具有襄阳市户籍的城乡居民均可到户口所在村(居)委会进行咨询或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报“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表”,并提供家庭收入等有关的证明材料。
城市低保标准:城区480元/月,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430元/月,南漳县、谷城县、保康县410元/月。
农村低保标准:城区300元/月,老河口市、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谷城县280元/月,保康县22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