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与劳动者建立或解除用工关系
1.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副本原件与复印件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原件与复印件(三证合一单位无需提供)
3.《社会保险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并盖章,或携带公章去社保办领取该表格并填写
4.单位公章
5.《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6.若人员增加由用人单位的出具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新增参保人员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属于机关事业单位新增参保职工,需同时持市级以上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介绍信或上级主管部门的任免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属于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的,还需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编制卡复印件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证明1份。
7.若人员减少的,中(终)止社会保险关系的,须出具以下材料:因终止劳动合同、因辞职或除名等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或文件原件、复印件1份。
网上申报:http://60.211.255.251/isso/logonDialog.jsp
1. 用人单位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请材料
2. 社保经办人员受理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准予受理,有问题的一次性告知原因退回
3. 社保经办人员受理后在系统中录入变更信息, 单位经办人员核对无误后,系统确认变更信息;
4. 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
济宁市任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建设路22号
电话:0537-3161018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济宁市市中区火炬路人才大厦
电话:0537-2967907
办理时限:柜台受理材料,材料符合规定的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