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常德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 :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7.5%
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三级医院第一次1000元,第二次500元,第三次500元;二级医院第一次5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400元;一级医院第一次400元,第二次300元,第三次300元。一个医保结算年度内,参保患者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住院均按以上标准自负起付线以下费用。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