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疗保险报销指南

2024-11-14 19:35:41 买帖  | 投诉/举报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办理材料

1、收据原件、住院费用结算单、出院诊断证明;

2、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3、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4、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5、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流程

1、办理人提交报销单据等材料到深灰保险基金管理局受理;

2、受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医保中心当日完成审核,结算,支付工作;

3、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注: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如申请人需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应当自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视为撤回申请。

但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申请人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后,予以报销。

办理地址

齐齐哈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542-2419094

地址:齐齐哈尔市永安大街195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