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材料:
电子警察交通违法:行驶证
超速违法:行驶证、驾驶证、行驶证与驾驶证各一份复印件
路面民警处罚:处罚决定书、行驶证
办理流程:
驾驶人到所属地交通队办公大厅或车管所——确认和处理——开具处罚决定书——到工商银行或邮政储蓄银行网点缴纳罚款
办理时限:
一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营口市交警支队车管所
地址:金牛山大街东89
电话:0417-2952990
营口市交警支队
地址:市府路南66号
电话:0417-2990030
电子监控处理网址:
注意事项:
1、 处理电子监控记录前要需要绑定本人的机动车及驾驶证。
2、 只能处理罚款金额为200元以下的电子监控记录(200元以上需要到
3、 处理电子监空记录后驾驶证累记记分达12分的不允许处理。
4、 缴款罚款在线支付成功后电子监控才算处理成功。
5、该功能只可以为自己名下的机动车处理电子监控记录。
缴纳交通违章罚款可通过下面2种方式:
1、通过各
说明:
对于不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通过在该机器输入机动车号牌编码、车辆发动机号码、刷取二代身份证确认车主身份,打印出交通违法行为裁决号码。领取裁决号码后,就可到业务大厅内的银联便民支付点,刷所有银联借记卡或信用卡(有银联标志就行),及时缴纳交通违法行为的罚款。
处理记分的交通违法行为,车主需到大厅内耐心等待,根据大厅内的广播叫号通知,到指定业务柜台受理。当事人在接受违法处理时,须在民警出具的处罚决定书上签署“对处罚无异议”并签名认可方予生效。
2、通过代理银行(工行、建行)柜面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