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参保:我市职工、按月领取养老金或失业金人员、本市城镇户口灵活就业人员;
2、城乡居民参保:年满16周岁 (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
1、单位首次参保:
(一)“一照一码”企业新参保:
持“一照一码”的企业应于用工之日起30日内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社保局办理单位参保其他相关事宜。
(1)“五证合一”工商执照副本;
(2)授权委托证明书;
(3)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税务登记信息(税务机构名称、税务机构编号);
(6)《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备案名册》等用工手续;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二)未换领“一照一码”用人单位新参保:
2015年10月1日前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企业,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换领“一照一码”,期间未换领“一照一码”的企业以及按规定暂不需要换领“一照一码”的用人单位办理新参保,应携带以下证件和资料,到属地社保局办理单位新参保登记。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授权委托证明书;
(3)单位法定代表人和申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银行开户许可证;
(6)税务登记证;
(7)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证件、资料。
2、城乡居民参保:户口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若为特殊参保群体人员,同时需要提供特殊群体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1、城乡居民参保:
年满16周岁,具有当地农业户口,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携带上述办理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提出新农保参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参保人员如果同意社保批扣业务的,需要与社保经办机构指定的金融机构签署委托银行代扣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协议。若本人无法填写,可由亲属或村代办员代填,但须本人签字、签章或留指纹确认。
2、职工参保:由单位代办,新成立的企业应在成立后30日内,单位社保经办人员持上述办理材料到单位注册地社保部门办理相关的参保手续;
宁江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宁江区长宁街
扶余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扶余市春华路
乾安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松原市乾安县乾安镇
长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长岭县长岭镇
前郭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前郭县乌兰大街1588号
办理时限:
材料齐全、符合条件者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