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存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房屋买卖)指南

2024-03-02 14:02:50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买卖双方申请
办理材料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4.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卖方婚姻状况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房屋登记簿、档案未记载共有情况的需提供);

6.完税证明(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

注:买方为被拆迁户的提供拆迁协议(核实原件留存复印件);拍卖成交的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拍卖成交提供);

办理流程

1、申请

2、受理

3、审核

4、记载于登记簿

5、收费

6、发证

办理地址

金厦广场三楼大厅及五区发证所、沈阳市浑南新区银卡东路6号(浑南综合办公楼)二楼、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甲 三和大厦五楼(于洪广场东侧)

联系电话:96776

时限及费用

收费标准:

住房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非住房房屋登记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住房登记一套为一件,非住房登记的房屋权利人按规定申请并完成一次登记的为一件。

存量房转让手续费非住宅的按交易额的1%收取,住宅每平方6元

查档费:100元/证

受理公众办事时间:15个工作日

(便民举措承诺时限:8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