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在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参保的单位。
一、新成立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证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 自治区编委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
二、已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信息变更
1. 《变更社会保险登记申请表》
2.变更相关内容的材料的复印件
3.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需更改登记证内容的)
1.参保单位专管员携带相关材料到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变更社会保险登记证相关内容。
2.社会保险变更登记的内容涉及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的内容需作更改的,自治区区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收回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并按更改后的内容,重新核发社会保险登记。
3.对于材料不全的,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补全后再来办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三师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地址:喀什市西域大道149号
电话:0998-2532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