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2024-04-23 15:01:40 买帖  | 投诉/举报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一年之内的;

2.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3.一次性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

非房屋类:

提取材料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职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夫妻关系证明及复印件,配偶身份证及复印件

4.职工同时提取同户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需提供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未婚子女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未婚证明,未婚子女身份证及复印件

根据不同提取情形,还需相应提供以下材料:

房屋类:

非房屋类:

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详情请看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全额提取:

注: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无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提取时限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4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