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地 址:咸阳市秦皇路8号房产交易大厦6、7楼
邮 编:712000
联系电话:029-32890897
2016年咸阳公积金缴存比例为: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标准按职工上年度月工资额的5%至12%缴交。
1、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高不超过2015年度咸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21元的三倍,即11463元。
2、秦都区、渭城区为1480元/月;兴平市、武功县、乾县、礼泉县、泾阳县、三原县、彬县为1370元/月;永寿县、淳化县、旬邑县、长武县为1260元/月。
2015年度缴存额为:
63元≤2015年度缴存额≤12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