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
2、护照遗失的;
3、护照被盗的。
1、到我出入境管理接待大厅申领并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提交近期免冠白底两寸照片两张;
2、交验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有效的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因证件遗失或者被盗申请补发的,提交遗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报失证明和遗失或者被盗的情况说明。
1、填写申请表,交验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2、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审核
3、设区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核
4、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
5、申请人按预约取证方式凭《受理通知书》领取证件
张家口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张家口市盛华西大街46号
咨询电话:0313-86822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下花园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下花园区菜园街14号
咨询电话:0313-8685519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张北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张北县张北镇永清街1号
咨询电话:0313-868561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沽源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沽源县平定堡镇中环西路
咨询电话:0313-5815990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
一、办理时限
1、申请普通护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十日内签发。
2、对于符合加急办理普通护照条件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发。
二、办理费用
遗失、被盗补发护照420元/每证
损毁补发护照220元/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