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身份证异地办理指南

2024-10-05 12:42:03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凡本市内的常住户口,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沧州区县市居住并已办理暂住登记的人员;

2、省内户籍居民可在现居住地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办理材料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1、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2、证件损坏和期满换证的,申请人应出示损坏和到期的居民身份证。

温馨提示:老弱病残和行动不便人员可申请上门办证,16周岁以下人员办证需由监护人带领。

办理流程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需异地办理身份证的人员,可持本人居民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到受理点申请办理;

另:

1、异地办证受理点在核验申领人身份信息并确认一致后才予以办理。

2、相貌特征变化较大或人口信息系统中没有照片、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申领人,暂不予以受理,申领人仍需回户籍地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

3、对有过伪造、买卖、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记录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不予办理。

办理地址

省内异地办理身份证:

车站街派出所

新华区铁路西街68号

0317-3055136

公园派出所

运河区浮阳北大道9号

0317-5200190

省内(沧州市)18个异地办理身份证地点一览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自受理公民异地办证申请之日起18个工作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自受理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制发。。

办理费用:换领身份证,每证收费20元;丢失补领身份证,每证收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