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国未注销户口的公民所生婴儿;
2、父母一方未注销户口 ,为在国外出生婴儿申报出生户口的。
1、入户申请表;
2、父母一方(落户方)申请书(要亲笔签名落款);
3、新生儿护照(中国驻外使馆颁发)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原件、复印件);
4、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翻译件及公证书(原件、复印件)。
5、父母一方(落户方)回国时所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户口簿、结婚证(非中文的,提供中文翻译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若婴儿父母双方均为中国公民且尚未注销国内户口的,还需提供另一方的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父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审核办理。
新乡市公安局向阳派出所
电话:0373-5031265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文化路
新乡市公安局东街派出所
电话:0373-3060510
地址:新乡市红旗区
新乡市公安局卫东派出所
电话:0373-3384134
地址:河南省新乡市牧野区和平大道(北)35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条件符合、资料齐全,予以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