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照加注办理指南

2024-04-29 21:59:54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普通护照持有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变更加注:

(一)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二)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照片加注的;

(三)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一)提交填写完整且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签名需在民警受理时当面签署,学龄前儿童等不具有签名能力的申请人可以不签名。(用黑色墨水水笔或钢笔书写)

(二)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四)持护照申请换发、加注的,交验护照原件。

(五)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监护人在申请表上签署《监护人同意书》,并由监护人陪同;如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意见仍由监护人出具,并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

沧州市公安局出境接待大厅沧州市御河路51号 电话:0317-21709310317-2170931

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沧县受理点沧州市黄河路东路70号 电话:0317-55253920317-5525392

沧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渤海新区受理点沧州市渤海新区3号路西段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3:30-17:30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20元/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