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是本市户籍人口;
2、是外地来张居住(常住)人口。
办理材料
本人户口本
办理地点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参保条件:
1、参保单位有调入(招录)人员,接受大中专毕业生、研究生、军转干部或复退军人,招录劳动合同制工人等情形,需要按规定办理新参保人员手续。
2、出具调令及复印件、主管部门介绍信、增人计划卡及复印件、毕业分配报到证及复印件、安置证明、介绍信及复印件、招录劳动合同制工人审批表或登记表及复印件、人事部门审批的在职人员调整工资审批表。
参保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银行及账号;
参保时限:即时受理
参保收费:免费
办理流程:登记——审核——复审——收录——打印
办理地点: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张家口长青路14号
电话:0313-2024770
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览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6.5%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5%;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1.0%;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额度、基数:
医疗保险:上一年(3853.25元)的60%即2311.95元作为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计算依据为上年度河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53.25元,缴费比例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