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岁),在以下情形出示老年证可享受不同待遇:
1.享受医疗服务
2.进入旅游景点门票优惠
3.社会公共体育场所门票优惠
4.乘坐市内公共汽车优惠
5.使用公共厕所
6.法律援助
1.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公园,免购门票;进入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和文化宫、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娱乐场所,凡收取门票费的一律实行半价,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2.社会公共体育场所都要对老年人开放。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的体育场馆、设施,应当对老年人健身活动提供方便。老年人凭《优待证》进入收费的体育健身场所,实行半价优惠。
3.火车站、汽车站的候车室应当设置老年人专用座椅,车上应设置一定数量的老年人席。老年人乘坐以上交通工具时,优先购票并优先检票进站、上下车。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凭《优待证》,65岁以上老年人实行半价优惠,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
4.老年人凭《优待证》免费使用公共厕所。
5.商业、饮食、维修、供水、供电、电信、银行等各类服务行业,应当根据行业特点,优先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给予优待照顾。
6.各级法院对涉老案件应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老年人,优先获得司法救助,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可以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老年人到司法部门、律师事务所咨询自身涉法事务的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