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类:
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1.一个年度内的购、建房行为(购房提取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
2.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在缴存期间只限提取1次;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的在缴存期间最多只能提取2次,且提取间隔需在5年以上;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家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且为城镇居民低保户
非房屋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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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填制《提取申请表》,并依据下列不同提取条件提供相关有效证明资料的原(复印)件:
房屋类:
非房屋类:
(1)个人申请。职工填写《定西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已转入“托管户”管理的职工,可直接向所属管理部提出申请。
(2)单位审核并出具证明。职工所在单位对职工申请予以核实,符合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出具证明。
(3)中心审批。职工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资料的原(复印)件并填写《申请表》报中心审批。
(4)办理支付。符合提取的,中心依照核定的提取额度以转账方式支付。
部分提取:
1、 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突发事件或重大疾病提取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缴存当月上月末的公积金余额,并按百元整数提取。且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额。
2、 家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30%且为城镇居民低保户,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全额提取: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