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护照加注办理指南

2024-11-16 22:41:44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1、曾用名加注:对于户口簿上有曾用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曾用名加注;

2、姓名加注:具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普通护照持有人,可以申请办理姓名加注;

3、换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换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换发加注手续;

4、补发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办理护照补发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补发加注手续;

5、曾持照加注:普通护照持有人在重新办理护照手续时,应当同时办理曾持照加注手续,加注护照号码为最新失效的普通护照。应申请人申请,还可以在新申请的普通护照上加注多本曾持护照号码。

办理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及复印件;

4、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5、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领取表格→提出申请→交纳费用→领取回执→领取护照

办理地址

安康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安康市金州南路88号

咨询电话:0915-3181195

投诉电话:0915-3181165

节假日值班电话:15209158838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安康市金州南路88号

咨询电话:0915-3181195

投诉电话:0915-3181165

节假日值班电话:13909152352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证时限:

受理交费之日起1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加注20元/每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