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鹤壁市内办理过居住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可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居住证数码相片。
身份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材料
1.《河南省居住证办理/鹤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2.《河南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按要求填写,信息真实可靠)
3.居住证原件(申请时需要上交原件)
注:若需要办理有效期7个月以上(最长为3年)的居住证,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已经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6个月以上的证明材料,泛指就业登记证明、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居(村)委出具的相关证明(须注明合同期限)。
1.拍照
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
2.提出申请
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3.填表审核
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河南省居住证办理/鹤壁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与《河南省居住证补(换)领、延期及项目变更申请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及登记表进行审核。
4.领取凭证
审核资料齐全后,工作人员打印发放《河南省居住证领取凭证》,并将资料录入信息系统,上传制证。
5.领取证件
受理机构收到居住证后,会通知申办人,届时申办人凭《领取凭证》前往领取证件即可。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
补办居住证,需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温馨提示:
除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可办理居住证外,未开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的地区的流动人口均可到派出所办理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