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统一提高到535元,实行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高邮市、宝应县和仪征市城市低保标准均提高到500元,农村低保标准分别提高至360元、350元和360元。
宝应、高邮和仪征的城市农村低保标准也分别提高了40—50元不等。
1、市区城乡低保标准由原来的月人均485元,提高50元,达到月人均535元。
2、宝应、高邮和仪征的城市低保标准,也从月人均450元提高到月人均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