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
2、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
4、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
最新消息: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旧政策:
1、户口簿(或有效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须提交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并由监护人在复印件上签署同意意见);
2、照片;
3、有效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填写《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
5、如系护照基本信息变更要求换照的,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华侨申请护照换发须提交定居国外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和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临时住宿登记单;
7、如另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等加注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8、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申请人有必要提交的其它材料。
温馨提示:
1、户口本要复印首页和本人内容的内页
2、白底、深色上衣,规格为48mmX33mm,也可当场在大厅照相室拍摄
步骤一:
受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普通护照申请材料后,应当询问当事人。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步骤二:
审批:审批签发机构收到受理机构报送的申请材料后,对符合签发规定的,以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的名义签发普通护照;对不符合规定不予签发的,应当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步骤三:
制证:制证机构应当在本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制证工作。
步骤四:
领证:申请人本人须按照出入境管理部门通知的取证日期按时领取证件。领取证件后,请仔细核对证件内容,发现差错,及时改正。
1、苏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0-17:00
咨询电话:0512-68661471(白天),0512-65225661-20593(晚上)
2、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3、办理费用:2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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