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证遗失或损坏者,已符合以下条件:
凡具广州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公民。
本人办理需提供: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一张本人小一寸白底证件相片(近三个月)
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
1、申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2、一张小一寸白底证件相片(近三个月)
3、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已办理市民卡的居民可不提供户口簿,尚未办理市民卡的居民需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1、申请:个人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窗口初审:工作人员重新填写《广州市老年人领取优待证登记表》;
3、受理。
办理时限
老人证并不是随到随办,而是有时间限制的,每年只有三次的办理时间:
第一期:当年4月30日前需要遗失补领的,于上年11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1月中旬领证。
第二期:当年8月31日前需要遗失补领的,于当年3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5月中旬领证。
第三期:当年12月31日前需要遗失补领的,于当年7月1日至10日到村、居委会办理登记。9月中旬领证。逾期未登记的转到下一期办理。
办理费用
遗失补卡及坏卡换发收费标准为20元每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