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予在高速公路行驶的车辆均可办理和使用ETC电子标签,摩托车除外;
2.个别型号的车辆前风挡玻璃对微波信号有屏蔽作用,用户自行处理后亦可办理;
个人客户
1.有效身份证原件
2.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若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与办理人身份证件不一致的,请携带车主有效身份证原件)
单位客户
1.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单位委托函(加盖公章)
3.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4.机动车辆行驶证原件(若行驶证上车主姓名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件不一致,请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证明该车辆为单位使用,并加盖公章)。
1.请您按照受理事项的要求,备齐申请材料递交到相应公路管理机构或者政务中心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2.如果您的申请材料不齐全,公路路政人员会当场告知所缺少的材料,请补齐后再行递交
3.在审批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现场勘查、安全技术评价、听证等,请您给予配合。
4.我们将在承诺的期限内给予办结,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期限,我们将书面告知您延长理由、期限。
长沙银行
湘潭支行
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晓塘西路9号
0731-52376973
招商银行ETC
株洲支行营业部
株洲市天元区泰山路216号
22753959
株洲车站路支行
株洲市芦淞区车站路61号“中鸿时尚新天地”国际公寓1座
22832587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办理费用:(只作参考)
湘通卡20元/张
电子签标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