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个人所得税申报指南

2024-03-02 12:30:48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1、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

2、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

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

4、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基本资料:

1、相关事项申请表格

2、《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初次申报或在信息发生变化时填报)

3、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温馨提示:

取得限售股转让所得已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款的还应报送:

1、加盖开户证券机构印章的交易明细记录。

2、相关完整真实的财产原值凭证。

3、缴纳税款凭证或《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从境外取得所得的还应报送:

1、纳税义务人依照规定申请扣除已在境外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时,应提供境外税务机关填发的税款缴纳凭证原件。

2、主管税务机关要求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属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情形的,还应报送:

1、股权转让合同(协议)。

2、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

3、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

4、计税依据明细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办税服务厅提交相关资料

2、办税服务厅接收并审核资料

3、资料合格的受理申报并征收税款,开具完税凭证

注:若资料不合格的一次性告知应补正的资料或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办理地址

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地税局

电话:0452-2419446

地址:齐齐哈尔市龙沙区丰恒路36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