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赴台探亲
2、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长春居民
1、被探望人员为经台办批准赴台的
2、申请人还应提交被探望人员赴台签注复印件或被探望人员“赴台批件”、“立项批复”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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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流程
受理 → 审核 → 审批签发 → 制证 → 发证
长春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人民广场光明路688号
咨询电话:0431-8892746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冬季);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夏季)。周六:上午9:00-11:30
农安县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农安县北环路东段,啤酒厂家属楼西侧
咨询电话:0431-83238806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30(冬季);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夏季)
yi办理时限
(一)受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7个工作日;
(二)申请人已持有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证件费30元,签注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