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外地户籍居民):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1、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按不同条件分别填写相应类别《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明
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3、婚姻证明
已婚、离婚人员应分别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含离婚判决、调解协议书及财产分割清单),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使用权房屋证明及户籍所在地的房屋证明,房屋动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拆迁单位(原产权单位、经租管理单位)提供的房屋证明,房屋交易的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完税证明或使用权买卖协议、过户费收据等手续。
5、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申请的家庭需提供收入来源和家庭资产的证明。
6、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
7、新就业职工提供的毕业证书。
8、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有本人签字。
申请——>受理、审核——>轮候和摇号
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07号
电话:0411-8763061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