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公租房申请指南

2023-12-04 10:06:15 买帖  | 投诉/举报
申请条件

1、城市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条件:

A、家庭成员之一拥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居住;

B、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C、无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并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2、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条件:

A、年满18周岁;

B、拥有本市户籍;

C、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

D、在本市无私有住房、未租住公有住房且父母住房困难并未以家庭申请任何住房保障;

E、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3、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条件(外地户籍居民):

A、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进行就业登记,同时取得本市居住资格;

B、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2年以上;

C、在本市无住房;

D、月收入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7倍。

申请材料

1、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按不同条件分别填写相应类别《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表》。

2、身份证明

包括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居住证。

3、婚姻证明

已婚、离婚人员应分别提供结婚或离婚证明(含离婚判决、调解协议书及财产分割清单),单身人员需提供单身证明。

4、住房情况证明

包括申请人(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使用权房屋证明及户籍所在地的房屋证明,房屋动迁的需提供拆迁协议或拆迁单位(原产权单位、经租管理单位)提供的房屋证明,房屋交易的需提供房屋交易合同、完税证明或使用权买卖协议、过户费收据等手续。

5、按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申请的家庭需提供收入来源和家庭资产的证明。

6、新就业职工、城市无房家庭提供社会保险缴交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

7、新就业职工提供的毕业证书。

8、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9、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提示:以上规定材料属证明的提交原件,属证件、证书或合同的提交复印件,并提供原件核对。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有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个人出具的证明材料须有本人签字。

申请流程

申请——>受理、审核——>轮候和摇号

申请地址

大连市金州新区土地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金州区金马路207号

电话:0411-87630613

大连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2号

电话:0411-82636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