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办理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证件尚未制作完成,急需使用身份证,需本人持《居民户口簿》、《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口所属区、市、县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指定地点办理临时身份证。
1、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申领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2张。
3、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持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申领人的户口簿、第一代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
步骤一:携带相关资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失申请;
步骤二: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核对资料;
步骤三: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并进行人像采集,确认;
步骤四:缴纳费用。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10元(不包括其他邮递等服务费用,建议带100元)
大连市普兰店市莲山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莲城路22号
电话:0411-83300017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大连市普兰店市大谭派出所
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市顺天路5号
电话:0411-83340448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