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换发条件
(1) 证件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所申请签注有效期超过证件有效期的。
(2)证件内签注页用完。
(3)证件损毁。
2、补发条件
遗失证件
1、提交《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1张正面免冠彩色近照,和证件照片检测回执。(照片可在出入境处或出入境指定照相馆拍摄,并领取回执)
3、有效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除外)、户口簿原件,并提交A4尺寸的复印件
(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交验本人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定居国外的证明、国内暂住证明,并提交复印件)
(定居国外,但未注销国内户口的,除持赴台批件外,须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和其他申请材料向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4、未满16周岁儿童办理证件,须由其监护人或直系亲属陪同或代办,提交有效的亲属关系证明和监护证明(包括户口簿或出生证明,结婚证明以及其他亲属关系证明,包括亲属关系公证书、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
5、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干部管理权限出具意见;
6、入台许可证明或经确认能够进入台湾地区的有关证明(团队旅游指具有组织赴台游资质旅行社出具的发票),并提交复印件。
(申请赴台定居的,应办理常住户口注销手续,收缴居民身份证,凭注销户口证明发给前往台湾签注)
换发所需额外材料
(1)旧通行证证件
(2)证件损毁的需提交损毁情况书面说明。
补领所需额外材料
(1)国内遗失的,需要丢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遗失证明
(2)国外遗失的,需要丢失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件遗失证明及有效入台许可证明,即入台证
(丢失的证件如果过期就重新办理,无需补办)
1、申请人持所需全部材料至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窗口办理,校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及申请表、2寸白底证件照,办理证件缴费及邮递。
2、无特殊情况换发证件10个工作日签发,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签发,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另:未满16周岁和70周岁以上的大陆居民申请因私事前往台湾,也可以由其直系亲属或其他监护人代办。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不含核查时间,办理单独签注5个工作日,急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办理费用:大陆证每证30元,签注、加注20元,多次签注10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20元,二次有效通行证50元,多次有效通行证100元
大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办公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中华东路
乘车路线:303路公交车在龙泉小学站下车,或乘坐“建设街—二十高中”公交车在二十高中站下车东行1.5公里。
咨询电话:0411—86766108
大连市公安局花园口分局行政办公大厅
地点:庄河市银杏路一段一号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9120178
旅顺口公安分局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旅顺口区黄河路84号(116041)
办公时间:8:30——11:30,13:00——17:00
电话:866125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