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有效期满,持证人继续在居住地居住的,应当在有效期满前三十日内,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请延期。可申请延期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和三年有效期居住证。
1、 申请延期为三年有效期居住证,不符合延期条件的,或者在居住地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或者一年内三次以上变更住址的,应当延期为一年有效期居住证
2、 居住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使用功能中止的居住证,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延期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持证人自中止之日起三十日内未办理延期的,其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自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起重新计算。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屋租赁协议或者有关居住证明等材料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4、育龄人口还需要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注意:
1、领取新证时要交回原证
2、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持证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延期。
沈阳市公安局
地址: 南京北街77号
电话:23105090
办理时限:公安机关会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给居住证
办理费用: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