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护照加注办理指南

2024-04-17 22:58:33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1、有曾用名的;

2、有繁体汉字姓名、英文姓名、多音字姓名、非标准汉语发音姓名的;

3、护照换领的;

4、护照补发的;

5、曾持照的。

办理材料

1、 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

2、 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3、 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

4、变更相关证明材料

5、有效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
办理地址

包头市公安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建华路包头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区

咨询电话:0472-6862151

投诉电话:0472-6862151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6862151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包头市东河区公安分局出入境服务大厅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2-2鹿王集团一楼

咨询电话:0472-4162985

投诉电话:0472-4162992

节假日值班电话:0472-4162985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办公时间

(1)日常办公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2)寒假办公时间(1月15日至2月15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3)暑假办公时间(7月1日至8月31日)

星期一至星期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9:00—17:00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加注 2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