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收养解除办理指南

2024-04-17 16:47:05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被收养人常住户口在包头地区的公民

办理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解除收养协议书

2、收养登记证(公证机构公证确立收养关系的公证书)

3、收、送、被收养人红底(2寸)免冠相片各两张

办理流程

1.申 请

申请人携带相关纸质材,到科室进行申请

2.受 理

科室办理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审并受理

3.审 批

按照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对材料进行审批

4.办结通知

审批完成后办理人员通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办理地址

包头市民政局

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钢铁大街29号

电话:0472-5149093; 0472-5149101

包头市石拐区民政局

地址:包头市石拐区丁字北街附近

电话:0472-8713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