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年满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在以下情形出示老年证可享受不同待遇:
1.享受医疗服务
2.法律援助
3.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优惠
4.进入旅游景点门票优惠
5.安装使用有线(数字)电视优惠
6.进入公园门票优惠
1.进行婚姻登记免收工本费
2.就医挂号、治疗、取药优先
3.就医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
4.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
5.免费进入文化宫(馆)、影剧院、俱乐部、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旅游景点
6.进入公园免购门票
7.单独居住需要安装有线电视的,免收安装费
8.因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优先获得法律援助
1、市、区两级法律援助中心:
对确有经济困难需要法律援助,但又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老年人,减免其法律服务费用。
2、市中级人民法院:
对老年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提起诉讼交纳诉讼费有困难的,酌情予以缓交或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