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2126元—10700元(2015年)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 单位:6.5%—8% ;个人2%
失业保险 单位:1.5% ;个人:0.5%
生育保险 单位:0.6%;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 单位:1%;个人:无需缴纳
注:1、养老、工伤、失业的基数下限是2126元,医疗基数下限1825元
2、以上收费标准为每月,另大病统筹是60元/半年,单位和个人各承担50%。
缴费流程:
1.缴费单位于每月10日至月底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月参保职工及离退休人员、供属等人员增减及基本情况变更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2.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于每月5日进行结算,确定当月应收应付项目及金额,生成《结算表》,并于6日完成数据核对。缴费单位可于每月7日起至社保经办机构打印《结算表》。
3.企业缴费单位于每月25日前,按《结算表》上确定的应缴金额解缴至在地税部门指定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险费缴费专户”(已开设地税纳税专户的可合并使用)。
机关事业缴费单位在每月25日前向社保经办机构直接缴纳,或由社保经办机构委托单位的开户银行代为扣缴。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衡水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2127
医疗保险:1825元/月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缴费比例:8%
缴费流程:
自行绑定的银行卡代扣
缴费地点:
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 衡水市红旗大街1588号
联系电话:2215039
上班时间:上午 8:00-11:00 下午 12:00-17:00(冬季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