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五保户供养内容与供养标准

2024-05-14 19:39:11 买帖  | 投诉/举报
供养内容

1、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2、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3、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4、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5、办理丧葬事宜。

注: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16周岁仍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应当保障他们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所需费用。

2、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供养形式

1、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在当地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也可以在家分散供养。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自行选择供养形式。

2、集中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供养服务;分散供养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可以由村民委员会提供照料,也可以由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提供有关供养服务。

供养标准

2016年4月1日起,市政府下发了通知,决定进一步提高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对象供养标准:

四市(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农村五保对象集中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11640元,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640元,五保生活补助金6000元;

分散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5820元,其中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5640元,五保生活补助金1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