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社保转移指南

2024-11-16 06:16:32 买帖  | 投诉/举报
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跨统筹地区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

二:办理范围

1.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设区的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市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含个人账户利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3 .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办理材料

省内转移

1、参保凭证(转出地社保局转移窗口打印)

2、接收函(社保转入地)

3、联系函(社保转入地)

4、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

省外转移

1、《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社保转出地开具)

3、《失业保险关系接收函》(社保转入地开具)

4、《在职职工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表》(社保转出地开具)

5、转移人员 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保险关系转出:

1.参保人本人申请只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

2.参保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的复印件

3.参保人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参保人本人的《人事档案》

保存关系转入:

1.参保人本人申请只需要携带居民身份证和《参保凭证》

2.参保人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参保人的复印件和《参保凭证》

办理费用及时限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免费

办理地址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电话:0535-12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