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廉租房申请指南

2024-04-29 20:55:46 买帖  | 投诉/举报
申请条件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2014年标准:

三人及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为1100元

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为1210元

单身人员人均月收入准入标准为132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2014年标准: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

申请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民政部门出具的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

4、房屋尚未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区拆迁办开具的房屋拆迁证明。

5、房屋已拆迁的,需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6、配租申请人有其他住房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公有住房租赁合同》。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进行初审;再报区住房保障中心进行复审,并在申请人所在社区进行公示;再报市住房保障中心终审,并在西安市房产资讯网上进行公示。

注:人户分离的家庭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所在地或认定低收入家庭的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提出申请

2、发放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资格通知单》。

3、与取得租金补贴资格的家庭签订《租金补贴协议》。

4、对取得实物配租资格的家庭,根据房源情况组织公开摇号确定房号,与家庭签订《实物配租协议》,未取得住房的实物配租进行轮候,期间暂时享受租金补贴。

申请地址

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

房源

(一)腾退的并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廉租住房标准的原有公有住房;

(二)最低收入家庭承租的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建筑面积或者使用面积和装修标准的现租住公有住房;

(三)政府和单位出资兴建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四)政府和单位出资购置的用于廉租的住房;

(五)社会捐赠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六)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当地情况采用其他渠道筹集的符合廉租住房标准的住房。

廉租房房源查询网址:http://www.fang99.com/buycenter/buildingsearch.aspx?Property=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