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护照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普通护照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申请护照所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一)制证照片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及复印件;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当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等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四)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五)原普通护照及复印件。
申请人填表——申请人向受理人员提交所需申请资料——出入境民警初审通过——打印缴费单——确认已缴交费民警向申请人发放受理通知——完成申请业务
宝鸡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
办公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四号楼一楼东大厅
宝鸡市公安局金台分局出入境接待室
办公地址:宝鸡市金台区大庆路恒源小区1号楼1层6号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天,承诺时限15天
办理费用
护照首次申领200.00元,护照备注、加注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