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回国(入境)的郑州市人员要恢复户口的;
2、刑满释放、解除劳教的郑州市人员恢复户口。
回国(入境)人员恢复户口:
1、本人书面申请;
2、本人出入国(境)有效证照(护照)原件;
3、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注销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恢复户口:
1、本人申请;
2、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3、原户籍档案。
注:以上人员恢复户口的需本人亲自前往派出所申请。
1、申请:申请人或代理人向当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或代理人提交相关材料;
3、窗口受理:派出所工作人员受理符合规定的申请;
4、审批:市分局和市局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批;
5、办理:市分局和市局审批通过的由申请人所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发证。
金水路分局
电话:0371—66215110
柳林分局
电话:0371—86250330
丰产路分局
电话:0371-86250271
办理时限:符合规定的当场办理。
公安局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