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比例: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
城镇职工:
在职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基数缴纳;
职工工资收入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300%的,以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
城镇居民:
1、18岁以上(含18岁)个人缴费标准为100元;
2、正常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30元;重残学生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重残非学生儿童(成人)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
3、低收入60岁以上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
4、低保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20元;低保非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为40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方可享受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
单位与个人相结合缴交:
由单位与员工负责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与员工按各自承担比例相结合缴交医疗保险费用),单位一般通过账户转账渠道进行缴交。
新乡各区县市的医疗保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