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商品房:
房地产权利人通过房地产交易形式以一定价格将房地产转让给他人的,交易双方应按规定办理房地产买卖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
购买的房产属于已购政策性住房满5年按市场价出售的,应按规定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办理房产证。
1、转移登记申请书;
2、买卖双方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产买卖合同;
5、产权界定卡(其中记载的产权人及配偶需共同申请);
6、契税完税凭证;
7、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受理→审核→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瀍河区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南新安街87号
电话:0379-65171967
新安县房地产管理局
地址:新安县黄河大道616号
电话:0379-67261569
交易手续费:房改房:3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50%)
经济适用房:6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