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父母与子女之间相互投靠的;
2.投靠配偶的;
3.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注:在拟迁入地(市区范围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证明
1.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被投靠人和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
3.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
4.省辖市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提交材料→窗口受理→审批→办理
市区内户口迁移,市民只需携带迁入地所购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迁入地派出所填写一份入户申请表。派出所接受申请后,将直接把申请人的户口从原所在地迁入本所。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新区派出所
地址:永泰路永济桥旁
电话:(0523)86802110
寺巷派出所
地址:医药高新区口泰路
电话:(0523)86815374
泰州市公安局海陵分局城中派出所
地址:鼓楼北路3号
电话:(0523)86222472
泰州市城北派出所
地址:工人新村内
电话:(0523)86223219
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户口准迁证及打印工本费:2元/张;本市城区内迁入一次性收费:1元/次;居民户口簿:6元/本;更换居民户口簿封面3元/本、内页0.5元/张、首页1元
办理时限
材料符合,当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