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孩子前没有及时办的好准生证,在孩子出生后需要补办
2、遗失计划生育服务证
1、《再生育申请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证明孩子出生的相关材料)
4、夫妻双方近期1寸或2寸合影照片2张。
5、再生育所需其他材料:
符合"单独两孩"条件的夫妻,独生子女一方及其父母均为本市户籍,其父母婚姻、生育情况没有变化的,可出具其父母户口簿、结婚证、独生子女父母证明作为审核的证明材料。一方非本市居民的,省外的应出具户籍地县(市、区)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省内应出具户籍地街道(镇)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婚育证明。
孩子出生后补办
1、携带证明到计生办,由于未办理准生证违反生育证管理条例,计生办会做出相应的处罚。之后,计生办出具相应的补生育证明手续
2、夫妻双方凭相关材料到去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
准生证遗失补办
办理时限:
1、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
2、需进一步核实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结。
注:如有变动以实际情况为准。
办理费用:不收费
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